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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4月3日起,集中受理!
跨省申请经所在高校和跨入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人持申请表、公费师范生协议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程序如下:
1. 甘肃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 甘肃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配偶户口所在地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3. 甘肃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到父母户口所在地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 甘肃省外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到甘肃省中小学校就业的,须提供本人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经毕业学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公告全文。更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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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争荣
责编:尹晓军
审核:焦鹏宁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厅融媒体中心